据网通北京新闻发言人李立涛透露,2006年5?17电信日,北京网通会正式宣布多项增值服务业务。至于具体是哪些业务,李立涛表示,这还有待于业务正式推出以后正式宣布。而与此同时,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5?17电信日,信息产业部很可能宣布相关事宜,可能性比较大的是宣布IPTV相关政策。
李立涛表示,对于IPTV,目前尚无精确的定义,对于TV的概念也没有清晰的定位。如果说远程的视频传输就是TV,那么,视频电话和视频会议也应该算是TV,而视频电话和视频会议已经是运营商经营了较长时间的业务。所以,对于IPTV来说,关键的在于是不是拥有经营权,就目前的情况看,IPTV还没有涉及到经营权问题,因为TV的界定还不是很明确。
显然,作为第二大固网运营商的中国网通公司,在第三代移动通信到来之际,其实力尚不能左右获取那种3G标准的牌照,但是,在争取“互联网多媒体服务”上,它和其他固网运营商一样,有着雄厚的带宽优势。
据了解,目前一些说法表明运营商在运营IPTV方面并不存在先机。尽管IPTV的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其未来市场也被普遍看好,但是政策依然是难破的壁垒,成为困扰IPTV在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1999年,国家发布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广电业和电信业互相渗透。该文件至今依然有效。而IPTV的发展正触及到这两大行业之间的壁垒。 75号文颁布之时,“三网合一”(即广电网、互联网与电信网)的呼声正高。当时欧美各国都在修改电信法,主旨即是允许广电业与电信业互相渗透。但中国国家广电总局的强烈反对以及当时拆分中国电信的行动延缓了这一进程。
随着市场需求的日益强烈,“三网合一”再次成为热门话题。而IPTV正是这一问题的集中表现。未来可能出现在IPTV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感受到政策的困惑。正如UT斯达康的黄晓庆所说的,IPTV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商用的条件,目前面临的更多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市场开放与否。
在IPTV相关政策呼之欲出的时机,一些运营商开始联合内容提供商央视、上海文广进行“互联网多媒体服务”试点工作,看起来是大势所趋。引人注目的是,传闻中的北京网通试点IPTV在内容上并未敲定合作方,这与其他城市试点前即明确与文广合作有很大区别。文广虽然与网通集团签订了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但具体到地方上,文广一张牌照并非万能。此前,文广和运营商合作推广业务已经在地方上遇到了一些麻烦,个别地方广电,如泉州的抵触已经公开化。
IPTV业界资深人士认为,如果上海文广作为内容提供方参与到北京网通的IPTV试点中,有可能引出更多矛盾,“央视随时可以拿到牌照,不过由于内部的整合以及广电总局对此的慎重考虑,央视并没有首家拿牌。”此外,设备厂商也在担心政策的不明朗将导致运营商将风险转嫁到自己身上。一位设备商就表示,相对于其他设备产品从选型、招标、中标、回款的一系列完整过程,IPTV由于还未放号商用,往往实现不了规范的操作流程。